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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的效力规则是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遗嘱的效力规则具体介绍如下: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其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清楚知晓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
比如,成年人在精神状态正常、思维清晰的情况下所立遗嘱才可能有效。
而无行为能力人,像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例如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他们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二、遗嘱须是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若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比如被他人欺骗承诺给予好处后立下不符合自身想法的遗嘱,或者被逼迫立下遗嘱,这样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即并非遗嘱人真实所立,自然也没有效力。
而遗嘱若被篡改,那么篡改的部分同样是无效的。
三、遗嘱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同时,还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四、遗嘱形式合法
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多种。
不同形式有各自法定要求,如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若不符合要求,遗嘱可能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年迈,欲立遗嘱。他在精神状态欠佳时,被小胡欺诈,承诺给其好处,小朱立下不符合自身想法的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给小胡,却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小丽留份额。且该遗嘱非小朱亲笔书写,未签名注日期。小朱清醒后对此表示不满。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精神状态欠佳,可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所立遗嘱应无效。
2、小朱是受欺诈订立遗嘱,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此遗嘱不符合遗嘱有效的条件,应认定无效。
3、遗嘱未给小丽留必要份额,内容不合法。
4、遗嘱形式上既非小朱亲笔书写,又无签名和日期,不满足自书遗嘱法定要求,该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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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8: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