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写全部财产给未亡人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亡人”在遗嘱继承中的相关情况说明
1.“未亡人”的定义及遗嘱指定继承的合法性 “未亡人”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里,一方离世后依然健在的另一方,也就是配偶。 在法律层面,遗嘱人有权通过遗嘱把自己的全部财产指定给配偶继承,这种做法是合法有效的。 这是基于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的特殊身份和财产关联。 比如,夫妻在长期生活中共同积累财产,当一方去世时,另一方作为生活伴侣,遗嘱人可能希望其能继续支配相关财产,以维持生活等。 2.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立遗嘱来处分个人财产,还能指定遗嘱执行人。 并且,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而配偶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 这一规定保障了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也明确了配偶在继承中的合法地位。 3.遗嘱的法定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例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写完后要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确保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 代书遗嘱则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防止出现遗嘱被篡改等问题。 只有满足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的遗嘱,才可以保证遗嘱的效力,从而真正实现遗嘱人的意愿。 案情回顾: 小朱离世前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指定给配偶小李继承。小胡却认为遗嘱无效,争议点在于“未亡人”作为配偶接受遗嘱指定继承是否合法,以及该遗嘱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案情分析: 1、从“未亡人”定义及遗嘱指定继承合法性看,小李作为小朱配偶,基于夫妻特殊身份和财产关联,小朱有权指定其继承财产,此做法合法有效。 2、依据相关法律,《民法典》明确自然人可立遗嘱处分财产并指定法定继承人继承,配偶属法定继承人,小朱指定小李继承符合法律规定。 3、关于遗嘱法定要求,若小朱遗嘱满足如自书遗嘱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或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等法定要件,该遗嘱就具有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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