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继承生效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具体如下:
一、遗嘱人具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遗嘱人要能够清晰地认知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能够正确、准确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 例如,成年人在精神状态正常、思维清晰的情况下所立遗嘱,才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若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处于神志不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状态,如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且处于发病期,那么所立遗嘱通常是无效的。 二、遗嘱须是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应是遗嘱人完全自愿作出的,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形。 比如,不能是在他人的欺骗下,误以为某财产不属于自己而立下错误的遗嘱处分;也不能是在他人的威胁逼迫下,被迫作出不符合自己真实想法的遗嘱安排。 三、遗嘱内容合法 遗嘱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处分他人财产。 同时,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例如,不能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进行遗嘱处分,也不能让没有生活保障的未成年子女没有任何遗产继承。 四、遗嘱形式合法 遗嘱可采用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等形式,每种形式都有相应法定要求。 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五、遗嘱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 若遗嘱继承人存在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遗嘱继承就不能生效。 案情回顾: 小朱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小李,但其立遗嘱时患严重精神疾病且处于发病期。小胡称遗嘱是小朱在受胁迫下所立,且遗嘱中处分了与小丽的夫妻共同财产,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小静留份额,遗嘱形式也不符合自书遗嘱要求。该遗嘱效力存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处于发病期,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可能无效。 2、若遗嘱是受胁迫所立,非小朱真实意思表示,该遗嘱不符合生效条件。 3、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小丽的部分,内容不合法,影响遗嘱效力。 4、未给小静留必要份额,不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存在瑕疵。 5、遗嘱形式不合法,不满足自书遗嘱法定要求,影响其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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