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要先还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遗产继承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环节,那就是需要先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进行清偿。
以下是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说明: 1.限定继承原则: 继承人在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时,是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的。 也就是说,继承人只需承担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的偿债责任。 2.保留必要份额: 在遗产分配时,应当特别关注那些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必须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比如,若被继承人有未成年子女,且这些子女没有其他生活来源,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就要首先为他们保留足够维持生活所必需的那部分遗产。 这样可以确保这些特殊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仍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3.特殊情况: 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该继承人可以不承担清偿责任。 因为放弃继承意味着其放弃了对遗产的权利,相应地,也就无需承担与之相关的义务。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小胡去世后留下遗产,评估价值100万元,债务120万元。其有未成年子女小静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继承人小朱和小李,小朱放弃继承,小李主张按限定继承原则偿债,而对于是否应为小静保留必要份额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限定继承原则,小李只需在100万元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超出的20万元,若小李不愿偿还则无需承担。 2、由于小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在遗产分配时,应先为其保留维持生活必需的遗产份额,保障其基本生活。 3、小朱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所以对于小胡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小朱可不承担清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