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有两份遗嘱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出现两份遗嘱的情况时,要判断它们的效力,需根据不同情形来分析,具体如下:
1.内容不相抵触的情况: 若两份遗嘱在内容上不存在冲突,这样既能充分尊重遗嘱人的意愿,也能保证财产分配的有序进行。 2.内容相抵触的情况: -公证遗嘱优先原则:如果两份遗嘱中其中一份是经过公证的遗嘱,那么应当以公证遗嘱为准。 这是因为公证遗嘱经过了严格的法定程序,有公证机构的专业审查和证明,其公信力和证明力更强,能最大程度地确保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均非公证遗嘱的处理:若两份遗嘱都不是公证遗嘱,且后一份遗嘱是遗嘱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下所立,能够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一般就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因为遗嘱人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的变化,对之前所立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 总之,要准确确定两份遗嘱的效力,需要全面综合地考虑遗嘱的形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合理、订立时间的先后顺序,以及遗嘱人在立遗嘱时的行为能力和真实意愿等多方面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两份遗嘱。一份遗嘱对房产进行了分配,另一份遗嘱对存款处置做了安排,但存款处置部分与房产分配中的一些财产细节存在抵触。其中一份遗嘱经过了公证,争议点在于应以哪份遗嘱为准执行财产分配。 案情分析: 1、对于两份遗嘱中不相抵触的部分,如房产分配中不冲突的内容以及单纯的存款处置(无冲突部分),可依据各自遗嘱内容分别执行,以尊重小朱意愿并保证财产分配有序。 2、对于内容相抵触部分,因有一份遗嘱经过公证,按照公证遗嘱优先原则,应以公证遗嘱为准来执行相关财产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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