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赔偿金第一继承人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赔偿金在法律范畴中并不属于遗产的一部分,不过在进行分配的时候,通常会参照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来操作。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主要有以下几类: 1.配偶:指的是与死者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人。 合法的婚姻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相互扶持,共同生活,所以配偶在赔偿金分配中有相应的权利。 2.子女:这其中包括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合法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然其父母的婚姻关系不合法,但子女的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扶养关系。 3.父母:包含生父母,即亲生父母;养父母,通过收养关系确立的父母;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分配赔偿金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 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时会予以照顾,因为他们可能在生活上面临更多的困难,需要经济上的支持;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适当多分,这是对其付出的一种认可;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以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案情回顾: 小朱因意外事故去世获得一笔赔偿金。小朱的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以及父母小静等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赔偿金分配上产生争议。小李认为自己照顾小朱多年应多分,小静则称自己年老体弱需照顾也应多分,争议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赔偿金虽不属于遗产,但分配参照遗产继承规定。小李作为配偶、小胡和小丽作为子女、小静作为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分配权利。 2、若小静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时应予以照顾。若小李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小朱共同生活,可适当多分。若无特殊情况,一般应均等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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