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父母财产女儿有份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农村,女儿对父母的财产通常是有份的,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相关情况:
一、法定继承方面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男女在继承权上是平等的。 这意味着在父母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和儿子一样,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去继承父母的遗产。 农村的房屋等各类财产,女儿都有合法的继承份额。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 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果女儿属于该家庭承包户成员,那她自然就享有相应的权益。 即使女儿出嫁后,若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居住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她依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特殊情况 若父母通过遗嘱等合法方式,明确表明财产只由特定人继承,并且在遗嘱中排除了女儿的继承份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女儿可能就无法获得相应的财产。 所以,女儿最终能否获得财产,还需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是兄妹,父母在农村有房产和承包地。父母去世时未留遗嘱,小朱认为自己作为女儿对父母财产有份,小胡却觉得农村财产应归儿子,双方就财产分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法定继承方面,依据《民法典》男女继承权平等,在无遗嘱情况下,小朱和小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父母房产等财产有平等继承份额。 2、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若小朱是家庭承包户成员,即便出嫁且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承包地权益仍受保障。 3、特殊情况方面,若父母有合法遗嘱排除小朱继承份额,那小朱可能无法获得相应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