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遗嘱不给妻子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对丈夫遗嘱不给妻子这种情况的详细处理分析:
一、遗嘱有效性判断 要判断遗嘱是否有效,需从多方面考量。 首先,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也就是在立遗嘱时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例如,若遗嘱人在意识不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时所立遗嘱,通常是无效的。 其次,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 再者,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定形式。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二、若遗嘱有效 当遗嘱有效时,应依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虽然丈夫有权自由处分财产,但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若妻子没有工作能力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就可主张保留相应份额。 三、若遗嘱无效 若遗嘱因不符合上述要求等原因被认定无效,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办理。 妻子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子女、父母等)共同继承丈夫的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小朱立下遗嘱,未给小丽分配财产。小丽认为遗嘱无效,争议点在于该遗嘱是否符合有效条件,以及小丽能否获得遗产份额。 案情分析: 1、判断遗嘱有效性,需看小朱立遗嘱时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当时意识不清或患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身行为,遗嘱无效。 2、若遗嘱是小朱真实意思表示,且形式符合法定要求,遗嘱有效,但小丽如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可主张保留必要份额。 3、若遗嘱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小丽作为配偶,有权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小朱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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