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人都有哪些亲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对于遗产继承人的亲属范围有着明确规定,主要涵盖以下两类:
一、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有着严格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 首先是配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扶持,在一方离世后,配偶享有法定的遗产继承权。 子女方面,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其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养子女,经合法收养程序确立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开始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还有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人 被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来指定遗产的继承安排。 既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还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并且,遗嘱继承在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父母小静和小丽。小朱生前立有遗嘱,将部分财产赠给好友。小李认为应按法定继承全部分配,遗嘱无效,争议焦点在于遗嘱是否有效及遗产该如何分配。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效力,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应按遗嘱内容分配。小朱所立遗嘱若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即为有效。 2、遗产分配方面,遗嘱有效的部分应按遗嘱执行,将相应财产赠给好友。剩余未处分的财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李、小胡、小静和小丽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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