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如何执行才能生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生效执行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具体如下:
一、遗嘱形式合法 遗嘱存在多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特定要求。 再如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具备见证资格的人在场见证整个过程,由其中一人代为书写遗嘱内容,之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并同样注明准确的年、月、日。 二、遗嘱人具备行为能力 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处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 也就是说,遗嘱人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能够正确、准确地表达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不存在认知障碍或精神失常等影响其表意能力的情况。 三、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想法的体现,不能存在受到他人欺诈、胁迫等违背其自身意志的情形。 只有这样,遗嘱才能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和安排。 四、内容合法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能对他人财产进行无权处分。 同时,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遗嘱生效后,通常由遗嘱执行人依照遗嘱内容执行。 若没有指定执行人,继承人应协商推举合适人选,若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指定。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且处分了部分与小李共有的财产。小胡作为继承人认为遗嘱形式不合法、内容涉及无权处分,对遗嘱效力存疑,引发争议,不知该如何执行这份遗嘱。 案情分析: 1、从遗嘱形式看,小朱的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要求,无法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在形式上存在瑕疵。 2、关于遗嘱人行为能力,题中未提及小朱立遗嘱时行为能力状况,暂无法判断此方面问题。 3、意思表示真实方面,无信息显示小朱立遗嘱时受欺诈、胁迫,暂认定意思表示真实。 4、内容合法性上,小朱处分与小李共有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此部分内容不合法。因遗嘱存在形式及内容问题,效力存疑,若无指定执行人,继承人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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