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生前留给女儿的钱财哥哥可以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母亲的钱财在女儿和哥哥之间的分配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主要取决于这笔钱财的性质,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1.遗嘱继承情况: 如果母亲通过遗嘱明确表明将钱财留给女儿,那么依据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定,这笔钱财理所当然应归女儿所有。 遗嘱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愿,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哥哥通常是无权索要这笔钱财的。 因为遗嘱已经对财产的归属做出了明确的安排,各方都应当尊重遗嘱的内容。 2.法定继承情况: 均等分配原则:当母亲没有立下遗嘱时,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在法定继承中,女儿和哥哥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没有特殊情形,比如其中一方对母亲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等可以多分遗产的情况下,一般应当均等分配母亲的遗产。 赠与情况:若母亲生前已经将钱财明确交付给女儿,这种行为可视为母亲对女儿的赠与。 一旦视为赠与,该钱财就不再属于母亲的遗产范围,此时哥哥是不能索要的。 无法证明赠与情况:要是无法证明是赠与行为,那么这笔钱财就会作为母亲的遗产,哥哥有权要求参与分配。 案情回顾: 小静去世后留下一笔钱财,女儿小丽和儿子小朱就这笔钱财的分配产生争议。小丽称母亲生前立有遗嘱将钱财留给她,小朱则认为应按法定继承均分;此外,对于母亲生前给小丽的部分钱财,双方就是否为赠与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若小静通过遗嘱明确表明钱财留给小丽,依据遗嘱继承规定,该钱财应归小丽所有,小朱无权索要,因遗嘱体现被继承人真实意愿,具有法律效力。 2、若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小丽和小朱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无特殊情形应均等分配。若能证明母亲生前交付小丽钱财是赠与,该钱财非遗产,小朱不能索要;无法证明则作为遗产,小朱有权参与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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