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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三生的孩子能分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乃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其主要用途是满足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经营等方面的需求。
小三所生育的孩子,一般而言与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并不具备法律所认可的父母子女关系。
这是因为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通常是基于合法的婚姻关系而产生的。
当然,如果通过法定的法律程序,如办理收养等手续,那么小三所生子女与夫妻中的另一方就可能形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不过,倘若这对夫妻在遗嘱当中明确地表示要将一部分财产给予该子女,又或者在离婚的时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给予该子女一定的财产份额,这种情况下是被允许的。
总而言之,在一般的情况下,小三所生的孩子是不能自然而然地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
但要是遇到特殊的情形,比如上述提到的遗嘱或者离婚协商等情况,就可能会有不一样的处理结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小朱与小三小静育有一子小胡。小朱和小丽婚姻存续期间积累了不少共同财产。小朱去世前留下遗嘱,表示要将部分财产给予小胡,小丽对此表示异议,认为小胡不能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小胡与小丽并无法律认可的父母子女关系,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需求,所以小胡通常不能分得夫妻共同财产。
2、但小朱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要给小胡一部分财产,根据相关规定,这种在遗嘱中作出安排的特殊情形下,小胡是可以按遗嘱获得相应财产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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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2: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