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欠的钱子女要偿还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老人欠的钱子女是否要偿还这个问题,具体可分以下两种情况来分析:
一、一般情况下 在正常生活中,子女通常是没有义务去偿还老人所欠下的债务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都有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义务。 老人在其生活过程中,因自身的各种行为而产生的债务,比如因个人消费、经营活动等所欠下的款项,这些都应当由老人用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去进行偿还。 二、特殊情况下 当子女继承了老人的遗产时,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此时,子女应当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老人债务的责任。 打个比方,如果老人遗留下来的债务总计为10万元,而子女所继承的遗产经过评估后价值为8万元,那么子女只需要在这8万元的范围内去偿还老人的债务就可以了。 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比如剩下的2万元,子女如果自愿偿还,法律也是不加以限制的。 总之,在一般的正常情况下,子女不需要为老人的债务承担责任;而在继承遗产时,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在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履行偿债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的老人在世时因经营生意欠款5万元。老人去世后,小朱未继承遗产,债权人却要求小朱还钱。另有小胡,其继承了老人价值6万元遗产,而老人有8万元债务,债权人要求小胡偿还全部8万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每个人是独立民事主体,老人的债务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小朱未继承遗产,无义务偿还老人经营生意所欠的5万元。 2、对于小胡的情况,当继承遗产时,应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债责任,小胡只需在6万元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超出部分自愿偿还法律不限制。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