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死了留下财产第一继承人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当老公去世后,其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以下几类:
1.配偶:也就是在世的妻子。 在进行遗产分配时,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比如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等,都需要先划分出属于妻子的那一部分。 之后,妻子对属于死者的财产份额享有继承权。 2.子女:这里的子女范围比较广泛,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无论子女的出生形式如何,他们在法律上都平等地享有继承权。 例如,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与婚生子女不同,但在继承权利上是同等的。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他们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像年老体弱且没有收入来源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例如一直悉心照料去世老公生活起居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财产继承出现争议。妻子小丽主张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再继承,子女小胡认为非婚生子女不应有同等继承权,小朱父母小静和小李则称自己应多分,因为一直照顾小朱生活。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小丽的主张合理,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她对小朱份额有继承权。 2、小胡观点错误,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平等享有继承权。 3、小静和小李若确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多分;若没有相应情形,不能主张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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