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3、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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