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但是还住一起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后同居关系相关问题解析
1.关系界定:夫妻离婚后仍住一起,便属于同居关系。 此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需依据彼此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2.财产分割:从法律层面来讲,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可参照共同共有财产处理原则。 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家具等,在分割时要充分考虑各自的出资情况。 若一方出资较多,在分割时应适当多分得一些财产。 3.债务承担:对于债务问题,若能证明债务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比如共同生活期间的房租、水电费等,那么双方需共同承担; 若无法证明,则由各自承担。 4.扶养义务及伤害赔偿: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双方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若一方在同居期间遭受人身伤害等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责任及赔偿问题。 5.纠纷解决:总之,双方应明晰彼此权利义务,防止因同居关系引发不必要纠纷。 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仍住在一起,形成同居关系。期间,两人共同出资买了房产,小朱出资较多。后来因感情问题闹掰,在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上产生分歧,且小李在一次冲突中打伤小朱,小朱要求赔偿,双方协商不成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关系界定上,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同居,明确属于同居关系,双方权利义务依约定和法律确定。 2、财产分割方面,房产应参照共同共有财产处理原则,小朱出资多应适当多分。 3、债务承担上,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需共同承担,否则各自承担。 4、小李打伤小朱,因同居无相互扶养义务,需按具体情形判断赔偿责任。 5、协商无果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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