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年多还可以争取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共同财产再次分割的问题,有以下要点需要明确:
1.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一年内可就未处理的共同财产再次主张分割。 这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促使在合理时间内解决财产问题。 2.法定情形:《民法典》规定,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一方偷偷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变卖,另一方发现后就有权主张重新分割。 3.证据要求:这种主张需要有证据支持。 比如,提供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不当行为。 并且,应在规定的一年内提出。 4.逾期情况:如果超过一年,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总之,离婚后一年内,若有符合条件的情形,是可以争取共同财产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朱发现小李在离婚前偷偷变卖了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小朱欲再次分割共同财产,但此时距离离婚已超过一年,小朱称自己刚得知此事,争议点在于超过一年是否还能主张分割。 案情分析: 1、按照时间限制规定,一般离婚后一年内可就未处理共同财产主张分割,小朱超过一年主张,正常情况下可能不被支持。 2、但小李存在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若小朱能提供房产交易记录等证据,符合法定情形,即便超过一年,基于特殊情况,小朱也有争取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可能。 3、若小朱无法提供有力证据,法院可能难以支持其诉求。 4、总之,关键在于证据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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