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子给孩子可以要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把房子给孩子后能否要回的问题,需分情况来看:
1.已办理房产变更登记且基于离婚协议: 这种情况下,房产已归孩子所有。 一般难以要回,除非存在法定撤销情形。 例如,孩子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像故意对赠与人进行身体伤害、恶意侵占赠与人财产等。 只有在符合这类法定情形时,才有可能要回房子,否则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2.仅口头约定或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也就是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前,可以撤销赠与。 因为此时房产的所有权还未真正转移给孩子。 但一旦办理了变更登记,房产所有权确定转移至孩子名下,赠与人通常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行为了。 总之,能否要回给孩子的房子,要依据具体的赠与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约定将房子给孩子小静,后小朱想把房子要回。争议点在于,当初约定后是否办理房产变更登记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 案情分析: 1、若已办理房产变更登记且基于离婚协议,房产已归小静所有。一般难以要回,除非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如小静严重侵害小朱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像故意对小朱身体伤害、恶意侵占财产等,符合此类情形才可能要回。 2、若仅口头约定或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在办理变更登记前,小朱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时房产所有权未真正转移给小静。办理变更登记后,通常不能随意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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