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离婚房子怎样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买房在离婚时的归属及分割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若一方在婚前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此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这意味着,从法律角度看,该房屋是购买方在结婚前就已拥有的财产,离婚时会归登记方所有。 2.婚前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而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 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所有。 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为另一方参与了还贷。 3.若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且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可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 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4.要是婚前买房时双方共同出资,并且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按共同共有处理,离婚时一般会进行平均分割。 总之,婚前买房的归属及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则依法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结婚,小朱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小李认为该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小胡婚前买房付首付,婚后与小丽共同还贷,登记在小胡名下,离婚时小丽要求平分房产。小静和伴侣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对房产分割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无特殊约定,此房属小朱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小朱所有。 2、小胡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房屋归小胡,但需对小丽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3、小静和伴侣婚前共同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按共同共有处理,离婚时一般应平均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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