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能撤销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经过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在认定事实时具有重要依据作用,除非存在法定情形。 其次,若要撤销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需满足特定条件: 1.协议双方存在重大误解。 例如,对财产的实际价值、数量等关键信息存在错误认识,导致协议订立基础出现偏差。 2.协议显失公平。 比如一方在经济上处于明显劣势,且缺乏必要的判断能力,而另一方利用这种情况订立了对己方极为有利的协议。 3.协议是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最后,撤销需通过法定程序。 可先向公证机构提出复查,若对复查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撤销此类协议要谨慎,务必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二人签订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后小朱想撤销该协议,称签订时对部分财产实际价值存在重大误解,小丽则认为协议有效不应撤销,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律层面,经公证的协议在认定事实时有重要依据作用,若无法定情形不能随意撤销。小朱主张重大误解,需看是否对财产关键信息存在错误认识致协议订立基础偏差。 2、若小朱不能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受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其撤销主张难以得到支持。 3、若小朱主张撤销,应先向公证机构复查,不服复查决定再提起行政诉讼,按法定程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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