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可以做财产分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政局在处理离婚事务时,一般不会直接对财产进行分割,具体情况可按以下方面来了解:
一、协议离婚时 民政局主要承担的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职责。 当夫妻双方决定自愿离婚,并且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相关事项都协商一致时,他们需要自行拟定一份离婚协议书。 在这份协议书中,要详细、明确地列出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案,包括各类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财产的分配方式。 民政局在接到离婚申请和离婚协议书后,会进行形式审查。 主要确认双方是否是完全自愿离婚,以及对协议书中涉及的各项事项是否都达成了一致意见。 只有在确认无误后,民政局才会予以登记离婚。 但需注意的是,民政局并不会对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进行实质性的裁决,其重点在于确认离婚程序的合法性和双方的意愿。 二、存在争议时 如果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存在较大的分歧,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民政局是无法帮助解决财产分割问题的。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会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实际情况,比如双方的收入状况、财产来源、对家庭的贡献等,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产生分歧。小朱主张按自己拟定方案分割,小李不同意。二人前往民政局,民政局表示无法解决财产分割争议,需协商一致并拟定协议才能办理离婚登记,小朱、小李为此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民政局职责在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对离婚申请和协议进行形式审查,确保程序合法和双方自愿,并不对财产分割作实质性裁决,所以面对小朱和小李的分歧无法直接处理。 2、小朱和小李在财产分割无法协商一致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双方收入、财产来源等实际情况,对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合理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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