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对方不出庭能强制执行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的情境中,当对方不出庭时,通常不会即刻开展强制执行行动。
一般来讲,首先会进行缺席审判,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一旦判决生效,而对方依然不履行判决所规定的义务,像支付抚养费或者分割财产等,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强制执行。 不过,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遭遇一些难题,其中较为常见的就是难以寻觅到对方的财产。 面对这种情况,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状况,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执行措施。 比如,会仔细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一旦发现有存款,便可以进行冻结并予以划拨;对于对方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财产,会依法进行拍卖或者变卖,以实现判决的执行目的。 然而,倘若对方确实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执行工作可能就会暂时停滞,需要等待对方日后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之后,再重新恢复执行。 总之,在离婚起诉对方不出庭的情况下,最终能否进行强制执行,必须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形来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因感情破裂提起离婚诉讼,小丽不出庭。法院进行缺席审判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小丽不履行支付抚养费及分割财产义务,小朱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中发现小丽财产难寻,执行遇阻。 案情分析: 1、小丽不出庭,法院依法缺席审判,保障了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维护了小朱的诉讼权利。 2、小朱在小丽不履行判决义务时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拍卖等措施是依法执行的体现。 3、若小丽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停滞符合规定,待其有财产后再恢复执行,确保了判决的严肃性和执行的公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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