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可以公证给女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内财产是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给到女方的。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二人有着对婚内财产归属进行约定的权利。 通过公证这种方式,能让这些约定具有更强大的法律效力。 因为公证可以保障约定的真实性,确保它不是虚假的;也能保证其合法性,符合法律的规定;还能让约定更稳定,不会轻易发生变动。 在进行公证的时候,夫妻双方一定要一起到场,明确地表达出自己是自愿的,要把特定的财产或者财产权益约定归女方所有。 并且,还要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签署相关的协议。 这样公证后的约定,对夫妻双方就都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啦,要是有一方违反了约定,那可能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过要注意,公证并不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就算没有进行公证,只要双方是自愿的,并且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这个约定也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欲将部分婚内财产给小丽,双方考虑公证。但小朱后又反悔不想公证,认为不公证约定也有效,小丽则认为公证后更有保障,双方就是否必须公证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夫妻有对婚内财产归属进行约定的权利,公证能使约定更具法律效力,保障其真实性、合法性和稳定性。 2、公证时需夫妻双方到场并自愿表示将财产权益约定归女方所有,在公证员见证下签署协议,公证后的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 3、公证并非必须,只要双方自愿且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约定同样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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