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涉及贷款房产的分割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妥善处理,具体如下:
一、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 在这种情形下,房产通常会归属于产权登记方。 这是因为该房产在婚前是由一方贷款购置的,其初始产权相对明确。 而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属于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毕竟这部分贷款是其婚前行为所产生的。 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其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在离婚时需要按照一定原则进行处理。 具体来说,要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例如,如果夫妻婚后共同还贷了20万元,房产因市场因素增值了50万元,那么在分割时,要综合考虑各方权益来确定补偿金额。 二、婚后双方贷款买房的情况 不管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该房产一般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后,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取得都有贡献。 离婚时,首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房产分割及贷款偿还问题。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同时,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涉及房产分割争议。婚前小朱贷款买房,婚后二人共同还贷;另有婚后双方贷款买的房。对于房产归属及贷款偿还问题,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对于婚前小朱贷款买的房,房产应归小朱。未还贷款部分是小朱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让小朱给小李相应补偿。 2、婚后双方贷款买的房,不管房产证登记情况,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未还清贷款是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相关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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