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有一个经营的门面怎么处理最好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这个门面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通常应该通过协商来进行分割。
其中一种方式是让其中一方获得门面的所有权,然后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另外一种方式则是将门面变卖,之后再分割所得的价款。 2.要是这个门面是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那么就归这一方所有,不需要进行分割。 3.不管是处于哪种具体的情况,都必须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来进行处理。 在对门面进行分割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到门面的实际价值到底是多少,它的经营状况如何,以及双方在这个门面经营过程中各自所做出的贡献等这些因素。 4.与此同时,一定要注意办理好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分割结果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割门面的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离婚时,就门面分割产生争议。该门面价值较高且经营状况良好,小朱认为门面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小李则称是自己婚前财产不应分割。双方僵持不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案情分析: 1、若门面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协商分割。可一方得门面所有权并给另一方经济补偿,或变卖后分价款,分割时要考虑门面实际价值、经营状况及双方贡献。 2、若门面是一方婚前财产,则归该方所有,无需分割。 3、需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处理,且要办好产权变更手续。若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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