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盖的自建房离婚女方可以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婚后父母为子女所盖的自建房,倘若未明确约定只给予子女其中一方,那么就应将其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在《民法典》的规定范畴内,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若无其他特殊规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要是父母清晰地表明这栋自建房是赠予给子女一方的,那么此房屋便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女方是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分割的。 在实际的情况中,必须依据具体的证据状况来判别房屋的性质。 倘若存在相关的赠与协议,或者有出资证明等这类材料,便可以把它们当作认定房屋归属的重要依据。 总而言之,对于父母所盖的自建房在离婚时是否能够被分割这个问题,需要全面地考量各种因素,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证据来进行确定,以此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后,小李的父母为他们盖了自建房。小朱与小李后来闹离婚,争议点在于该自建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进行分割,小朱主张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李称是其个人财产。 案情分析: 1、若小李父母未明确约定自建房只给予小李,按照法律规定,该自建房应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小朱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2、若小李能提供证据,如赠与协议或出资证明等,表明父母明确将自建房赠予自己一方,那么此房屋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小朱无权分割。需依据具体证据状况判别房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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