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求法院分割财产要交什么费用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请求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时,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其中主要的费用有案件受理费等。 案件受理费的收取方式是根据财产的标的额来确定的,并且按照不同的额度比例进行收取。 除了案件受理费之外,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会有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像鉴定费、公告费等(只有在涉及相关情形时才会产生)。 这些费用通常是由原告先进行垫付的,最后由败诉方来承担。 不过,在部分特殊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决定费用的承担方式。 所以,在我们请求法院分割财产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到这些费用成本。 要提前了解清楚各种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承担方式,做好相应的准备,以免在诉讼过程中因为费用问题而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小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财产。涉及财产标的额8万元,小朱垫付了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理中,小朱主张所有费用应由小李承担,小李则认为应按特殊情况由法院决定费用承担方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财产标的额8万元,案件受理费应按对应比例收取,即(80000-10000)×2.5%+50=1700元。 2、通常情况下费用由原告垫付,败诉方承担。但本案小李主张按特殊情况由法院决定费用承担方式,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判断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再确定费用最终承担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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