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夫妻财产可以给子女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时,夫妻的财产是可以给到子女的。
在法律范畴内,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有权利去协商把部分或者全部的财产赠予给子女。 这种赠予行为从法律层面来讲是具备有效性的,不过,这里有一些需要留意的点: 其一,一定要在离婚协议里面清晰地约定好关于财产赠予子女的相关内容,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之后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就好比给财产赠予这件事安上一个明确的“规矩”,让大家都清楚地知道该怎么做。 其二,一旦作出了赠予行为,通常是不可以随便就撤销的,除非出现了法定的撤销情形。 要是双方没有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这事儿,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后,其中一方也是可以单独作出财产赠予子女的意思表示的,但是同样也要留意前面所说的那些关于撤销的规定。 总而言之,离婚的时候夫妻的财产是可以给到子女的,不过,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方式去进行约定和处理,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各方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协商将部分财产赠予他们的子女小胡。但之后小朱反悔,想撤销赠予,理由是觉得自己分得财产过少。小李则认为既然已约定赠予就不应撤销,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在离婚协议中若清晰约定了财产赠予子女的相关内容,该赠予行为从法律层面是有效的。小朱想撤销赠予,若无法定撤销情形,如小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等,其撤销行为是不被法律支持的。 2、若双方未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予事宜,离婚登记后一方单独作出财产赠予子女的意思表示也是可以的,但同样要遵循撤销的相关规定,所以小朱不能随意撤销赠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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