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的房子怎么成为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的房子若要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常见方式如下:
一、书面约定 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签订书面财产协议,以此明确约定婚前一方的房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签订此协议时,必须确保双方是出于完全自愿,所表达的是真实的意愿,且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协议一经签订便具备法律效力,婚前房产也就按照协议约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增加名字 在房产证上添加另一方的名字,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 加名后,通常情况下该房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产权份额划分也会因各种具体情况而不同。 例如,有的地方可能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来确定各自的份额。 三、婚内重大贡献 如果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另一方对其进行了重大修缮、扩建等行为,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这些投入使得房产的价值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那么,在进行房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另一方的贡献程度,酌情认定部分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小朱婚前有一套房。婚后小李要求将房子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朱起初不同意,后小李称若不答应就闹离婚,小朱无奈答应签订财产协议。之后小李又要求加名,小朱觉得没必要,双方产生争议。且小李还对房屋进行了豪华装修,花费巨大,提升了房屋价值。 案情分析: 1、关于签订财产协议,因小朱是在小李胁迫下签订,并非完全自愿,此协议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据此将婚前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加名问题,若小朱不同意,小李不能强制要求加名,加名需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能视为有效赠与使房产成为共同财产。 3、小李对房屋装修投入巨大提升房产价值,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其贡献程度,酌情认定部分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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