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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婆婆给媳妇买房离婚可以要回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要是婆婆在买房子的时候清清楚楚地表明这是送给媳妇个人的,那到了离婚的时候,婆婆就没办法再要回去。
因为《民法典》有规定,在赠与合同里明确只归某一方的财产,那它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不过,如果婆婆在买房子的时候没有明确地说这是送给媳妇个人的,并且也没有其他的证据能够证明这是送给媳妇个人的,这种情况下,就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到了离婚的时候,婆婆就有权利主张要分割这部分财产。
比如说,婆婆在购房合同里明明白白地写了“赠与儿媳某某某”,这样的话,这所房子就妥妥地属于媳妇的个人财产,婆婆可不能再要回去。
但要是没有明确表示,也没有其他证据的话,那就很可能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
总之,最重要的就是要看是否有那种非常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以及相关的证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婆婆小静出资买房。买房时小静未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与小李个人的,也无相关证据。后小朱与小李感情破裂闹离婚,小静主张分割该房产,认为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小李则称房产应属自己个人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静在购房时未明确表明房产是赠与小李个人,且无其他证据证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房产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静有权主张分割。
2、小李主张房产为个人财产缺乏依据,因为没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及相关证据,所以在法律层面较难认定该房产仅属于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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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3: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