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名字是孩子的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为你详细分析不同情况下房产的归属问题:
一、房产属于夫妻赠与孩子的财产 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比如对孩子未来的规划、家庭财产的提前安排等,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与孩子。 并且,当他们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后,从法律层面来讲,该房产的所有权就正式转移到孩子名下,成为孩子的个人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若夫妻双方后来面临离婚,他们是不能对已经赠与孩子且完成过户登记的房产进行分割的。 因为此时房产的产权归属已经清晰,是孩子的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 二、房产虽登记在孩子名下,但实际是夫妻共同财产 现实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夫妻为了逃避债务,通过虚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或者为了规避当地的限购政策,采取类似手段。 当出现这些虚假赠与的情形时,法院在处理相关纠纷时,会根据实际调查的情况,结合各种证据来综合判断。 如果认定房产实际上仍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就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进行处理。 一般来说,会采取均等分割的方式,但同时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以及抚养子女一方等,以体现公平和对特定群体的保护。 具体的房产归属认定,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最终由法院进行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产赠与孩子小静并完成过户登记,后二人闹离婚,小朱主张分割该房产。此外,小胡和小丽为逃避债务将房产虚假赠与孩子,后离婚时对房产分割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的情况,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给小静,从法律上房产已归小静所有,受法律保护。所以夫妻离婚时不能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2、对于小胡和小丽的情况,因存在虚假赠与情形,法院会综合调查及证据判断。若认定房产实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会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一般均等分割,同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及抚养子女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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