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以后买车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后,关于买车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若买车的款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婚后双方的工资收入等。 在这种情况下,并且没有明确约定该车辆仅仅属于一方所有,那么按照常理,该车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婚后的工资等收入是夫妻双方共同努力获得的,用于购买车辆自然也应视为共同财产。 其次,倘若买车的款项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存款购买了车辆;或者是离婚后一方个人的收入所购;又或者是通过继承等其他方式明确属于一方的财产来购买车辆,并且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些情况,那么该车通常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这是因为这些款项本身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范畴,用于购买车辆自然也应归购买方所有。 总之,判断的关键就在于准确判断购车款的来源,以及是否有明确的财产归属约定。 如果购车款来源清晰,且没有明确约定为一方所有,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购车款来源明确属于一方,且有证据支持,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姻出现问题起诉离婚。小胡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辆车。小朱认为该车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购车款可能来自夫妻婚后共同收入;小李则认为不是,称车是用小胡婚前存款买的,双方各执一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购车款源于夫妻婚后共同收入,且无明确仅归一方的约定,该车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能证明购车款是一方婚前财产,如小胡的婚前存款,则该车为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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