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按揭的房子能公证到一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按揭的房子是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到一方名下的。
在法律范畴内,夫妻双方拥有对共同财产进行约定的权利。 对于按揭房屋,他们可以明确约定此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 而公证这一行为,能够极大地增强这种约定的法律效力,有效避免日后可能因财产归属问题而产生的各类纠纷。 办理公证时,夫妻双方务必共同前往公证机构。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材料,像各自的身份证明,以明确双方的主体资格;结婚证,证明他们的婚姻关系;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等,这些材料都是公证的重要依据。 公证机构会仔细审查双方的意思表示,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若未发现任何异议,便会出具公证书。 公证书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在日后处理房屋产权等相关事宜时,它可以作为重要的依据。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尽管已经进行了公证,但在未正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之前,该房屋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只有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才会真正转移到约定的一方名下。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共同按揭了一套房子。两人决定将房子通过公证变更到小朱名下,但在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时,小胡与小朱产生债务纠纷,小胡认为房子是小朱个人的,要求用房子偿债,而小丽则认为房子仍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单独偿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夫妻可公证约定共同财产归属,他们的公证有一定法律效力。 2、虽有公证,但未办产权变更登记前房子仍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胡不能单独要求用此房偿债,小丽的观点在法律上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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