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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中丈夫给的生活费离婚要归还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婚姻这个小天地里,丈夫给的生活费通常就像是家里的一笔公共支出,一般情况下是不用再归还的。
就好比一家人过日子,这些生活费就像是大家一起花的钱一样。
2.不过,如果丈夫给生活费的时候,是有特别的借贷约定的,而且还有清楚的证据能证明这一点,那到了离婚的时候,这钱可能就得还回去。
3.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很明确地约定了这生活费是借款,那肯定就得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
可要是没有这样的约定,通常就会被看作是对家庭生活的正常开销,压根就不算是借贷关系,离婚的时候自然也就不用归还。
4.总而言之,到底丈夫给的生活费要不要归还,关键就得看有没有明确的借贷约定,还有这个约定能不能被有效证明。
就好像在判断一件事情的对错一样,得有个清晰的依据才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婚姻期间一直给小李生活费。后来他们要离婚,小朱要求小李归还这些生活费,称这是借给她的,且有证据。小李则认为这是正常家庭开销,并非借贷关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拿出明确表示这是借贷关系且有效的证据,那么按照约定,小李应归还生活费。
2、若小朱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是借贷关系,根据通常情况,这属于家庭正常开销,小李不需要归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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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