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财产负债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时财产和负债的分配原则具体如下:
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财产,一般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面临离婚时,这些共同财产通常由夫妻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进行分配。 如果双方无法就分配事宜达成一致协议,那么法院将会根据财产的实际具体情况,秉持着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重要原则来作出判决。 与此同时,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那自然是归个人所有,他人不得干涉。 3.而对于共同债务方面,一般情况下也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 不过,如果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个人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比如用于个人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所欠的债务,那么就由该方个人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背负的债务,这种情况下的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由负债方个人承担。 4.例如,婚后购买的一套房产,通常来讲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协商后决定将该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那么就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又如,婚后因购房而向银行所欠下的贷款,这就是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义务,以确保债务的妥善处理。 总之,在离婚时,财产和负债的分配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全面的判断和合理的分配,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在如何分配这套房产以及购房所欠银行贷款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对家庭贡献大应多得房产,小李则不同意。并且小朱在婚姻期间有一笔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小朱想让双方共同承担,小李认为应由小朱个人承担。 案情分析: 1、关于房产,若协商不成,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来判决,因为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小朱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根据规定应由小朱个人承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李无需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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