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男方出资购买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要是在婚内男方出了钱去买房产,并且仅仅把名字登记在男方一个人名下的话,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不过呢,这里有一些特殊情况呢。 其一呢,如果男方出资是依据夫妻双方一起商量好的约定,明确把这个房产约定成共同财产,那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就好像夫妻俩一起商量好,不管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这房子都是大家共有的。 其二呢,如果这个房产是用夫妻共同的财产去购买的,即便名字只登记在男方一个人名下,那也得把它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就好比家里的钱一起用来买了房子,那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应该是夫妻共有的嘛。 其三呢,如果有证据能证明男方出资是借的钱,并且清清楚楚地约定了是借款的性质,那这个房产也许就不会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呢,婚内男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到底是不是个人财产,得根据具体的各种情况综合起来去判断,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婚内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证仅登记小朱一人名字。小胡是小李的朋友,他认为这是小朱个人财产。但小丽觉得若小朱出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应是共同财产,小静则称若按夫妻约定为共同财产也算共同财产,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购房款是个人财产,且无夫妻约定为共同财产的情况,按照一般规定属于小朱个人财产。 2、若小朱购房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或有夫妻约定为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那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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