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工伤赔偿款项并不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由于其中所涉及到的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额度,仅属配偶中的某一方独自享有。
在夫妻关系中,每方都有权拥有其独立的财产权,个人财产归该方个人即可。 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在于此类工伤的补偿款,乃是由用人单位对于受工伤者身体遭受伤害后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偿,而非等同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常规收入部分,因此它并不能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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