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产证上明确标注出夫妻双方姓名,那么在离婚事件发生之时,该房屋便视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其中,夫妻二人均拥有相等权利进行分割。
所谓“离婚财产分割”即意为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将其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该法采用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方式,详细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内容。 同时,该法还明确指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采取协议分割或判决分割两种方式。 在离婚案件中,如双方存在合法婚姻财产约定,则应依照约定执行;对于一方的特有财产,则应归属其本人所有。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平均分配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不实行平均分配,如出现争议,则需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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