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不想跟对方共同财产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进行的任何贷款购房行为,无论是房产证上仅填写一方姓名抑或双方姓名均有,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范畴。
2、在此情况之下,可尝试与丈夫进行深入商议,将新购置的房屋的所有权归于个人所有,并且务必进行合法有效的房产公证手续。 3、另外,若有充分资金能力,也不妨考虑将买房所需的贷款金额交给自己的父母,以此方式通过他们名义进行购房活动,潜在完成之后,即可将该房产的所有权赠予至本人名下。 4、关于婚后父母对于其子女进行的不动产投资行为,如果该部分资产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了权属登记,且最终落入子女之名,那么便可以认定此项投资物品是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5、如此操作,便能够顺利地拥有现在所居住的房产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