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出资写女方名字的房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男方为房屋购置贡献资金但是,房产证书却仅注明女方姓名时,该房产的归属将依据购买房产之具体时期而定:
若为婚前购买: 倘若该房产系男方于婚前所购,且未在房产证上添加其他任何人的姓名,即便男方曾经承担过购房资金,然而在法律层面上,这类情况通常被认定为男方给予女方的礼物赠与,进而归入到女方的个人资产范畴之内。 若是婚后购买: 然而若是男方在婚后购买了此房产,且房产证书只有女方一人的姓名。在此种情形之下,尽管这款房产在房产证书上仅属于女方一人所有,但实际上仍属于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房产的最终归属权往往与其产权注册紧密相连,房产证上的署名决定着法律上的所有权问题。因此,假如男方负担购房资金,但房子却是以女方的名义进行了产权登记,那么在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这个房产终究还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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