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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购房男方父母出首付如何分割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在订婚后男方家庭为新生夫妇购置房产负担首次付款事项,若双方曾经签署相关书面约定,应依照约定内容执行;若未曾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那么此种情况下,行为被视为甲方家庭对乙方及其配偶两人的赠予,因此,这笔财产将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公共财产,当他们面临离异时,有权通过谈判商定平等分配方案,如有分歧,可提交当地法院进行裁决判决。
然而,若甲方向其家属明确表示,其参与此笔首付款的出资仅限于赠送给自家孩子,则,该笔首付款将归属于乙方一人所有,作为私人财产,在离异时,另一方将不得对此予以分割;但是,在婚姻期间,房产所产生的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增值部分仍属于公共财产范畴。在离异案件中,尽管公共财产需经过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倘若各方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将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考虑抚育子女、保护女性以及公正对待无过失一方的权益等因素,运用法律手段做出最后判决。针对夫妻共同财产,通常采取均等分割原则,但根据生产经营、日常生活需求与资产来源等多方面因素,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亦可适当灵活调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将会被认为是夫妻的公共财产,而离婚时应对其进行怎样的分割,应由双方事先进行沟通并协商解决。如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且自行协商无效,应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当地法院将会以如下方式来处理这一类特殊的案件:
1)倘若双方都声称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那么应允许他们的要求;
2)如果只有其中一方声称拥有房屋所有权,将邀请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该房屋进行评估,并确定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必须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
3)如果双方都未提出房屋所有权的诉求,法院将对该房屋进行公开拍卖或者出售,所得财产将用于各半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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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5:5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