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财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之时,若双方已经达成了关于婚姻财产分割方面的合法协议,那么便会依照此约定执行。
在这之中,任何一方所独有的个人财产,其所有权仍然属于原来的主体。 而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一般而言都会实现平均且公平的分配原则; 然而,若是在特定的情形下难以做到平等分割,例如存在争议的情况,此时法庭将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正式的裁决。 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对于那些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损坏或者是伪造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人来说,他们理应承担相对较轻乃至可能失去全部份额的责任。 同时,在处理离婚问题的时候,我们需要特别注意婚姻家庭的稳固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因此,为了防止出现一方诉讼权被彻底剥夺,其人身和财产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况,法庭通常不会采取缺席审判的方式来处理离婚案子。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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