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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怎么向对方索要财产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夫妻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如何划分这个问题,我们有以下详细的解答供您参考:
(1)夫妻的共同财产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平等分配。
也就是说,在婚姻存在期间,夫妻所拥有的财产原则上应该公平分配,但是由于现实所需以及财产的来源等多样化因素,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通。
那些明显属于个人专属用途的物品,一般会被判定为个人私有财产;
(2)当夫妻分居两地各自管理、使用共同财产的时候,分割时则应当由各自保管、使用的一方享有权属;若差异悬殊,则由获取较多财产的一方用与其房产价值相当的资产来抵扣另一方的损失;
(3)如果已经依法登记但还未共同生活,或者是基于某些风俗习惯而支付的彩礼,以及在婚前给付对方造成了生活困难的情况,那么在离婚时,这些支付方可请求对方返还彩礼;
(4)若一方以夫妻双方共有的资金与人合资开办企业,其入伙的资产可以归属该一方所有,而分得入伙资产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提供相当于入伙资产一半价值的财富作为弥补;
(5)针对那些在当年并没有产生商业利润的养殖、种植等行业,在离婚审理过程中,应当从有利于生产发展及经营管理的角度,对其进行合理划分或是以现金形式进行折算处置;
(6)如果双方原先就对另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以及进行了原址拆迁和原建工程,然而在离婚时却未改变权属,那么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该得到的那份份额,则应当由全部所有权人以折现的方式给予偿还;
(7)婚前个人所有的不动产在婚后经过了自然后期的磨损、消耗乃至丧失,在此时,如一方主张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对此进行赔偿,将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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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