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父母出钱买房,离婚后算谁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男方父母资助购房且在离婚时如何分配的问题,因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倘若男方父母以全额资金购买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到男方名下,离婚后房屋即为男方所得;若登记了男女双方姓名,该房便成为两人共有财产,问题的解决方式将由夫妇自行商量,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法院作出裁决。 其次,若是男方父母仅支付首付款,而夫妇需在婚后共同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房屋被视为夫妇共有的财产,离异时的处理方案应由夫妇双方友好地商议决定,无法达成一致再由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最后,倘若房屋为男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后,男方单独以其个人财产进行还贷,若房屋注明只归属男方,那么离婚后少爷将拥有所有产权;若在房本上同时出现夫妇双方的名称,那就应当视为夫妇共同财产对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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