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怎样收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诉讼费用一般是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再缴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是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分割而确定的。
2、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第五条 上诉案件受理费与第一审的标准相同,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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