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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奸罪不成立可以撤诉么
分类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强奸案乃为公诉案件之一,检察院作为国家执法机构,有责任与义务针对此类犯罪行为代表国家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自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类案件展开深入调查之后,即意味着此案的后续进展并非仅凭被告人口供或者受害人单方面意愿所能决定,且受害人本人亦无法自主撤销该项起诉。
在我国司法部门的实践操作中,若出现所搜集到的证据尚不能足够证明被告人确实实施了强奸行为的情况,那么检察院有权依法作出不起诉的裁定。
然而,该决定并不等同于受害人取消对被告人的指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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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6: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