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签了谅解书还能再要补偿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强奸罪行的案件中,即便双方已经签署了谅解协议,被害者依然有权向加害人提出正当、合理的赔偿请求。
谅解协议的签订往往代表着受害方对加害方的某种程度上的宽恕与谅解,但这并不等同于他们自动丧失了寻求其他形式的合理赔偿的权益。 谅解协议的主要作用在于对加害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面临的刑罚进行调整,有可能使得加害方获得相对较为轻微的刑事惩罚。 然而,对于受害者所承受的身心创伤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乃是合情合理且合法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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