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离婚财产去哪里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申请公证离婚财产的,可以向以下公证机构提出:
1.自然人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