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30天冷静期过后随时都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程序中,有一个重要的30天冷静期。
①冷静期过后,并非能随时领取离婚证。 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这是一个关键时间段,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倘若未在这个期限内申请,就意味着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②这也就明确了,冷静期过后的30天属于领取离婚证的最后期限,一旦超过这个期限仍未申请,之前所提交的离婚申请便会失去效力。 ③而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其中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愿意离婚了,那么他是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 ④总之,离婚30天冷静期过后,在时间上有明确的限制来领取离婚证,并且需要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任何一方单独行动都无法完成领取离婚证的流程。 这一规定旨在让离婚双方在做出决定之前有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以保障婚姻的稳定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经过30天冷静期后,小朱因临时有事,未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与小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小李认为离婚申请仍有效,小朱则觉得应视为撤回申请,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小朱未按时前往,应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此30天是领取离婚证的最后期限,超过该期限未申请,之前的离婚申请便失效,所以小朱和小李此次离婚申请已失去效力。 3、若一方改变主意,可撤回申请,但这里是因未按时前往导致视为撤回,并非一方主动撤回。 4、离婚需双方共同前往办理,任何一方单独行动无法完成领离婚证流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