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家办的结婚证可以在外地办离婚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对于内地居民的自愿离婚事宜,有着特定的办理流程。
首先,倘若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都不在外地,并且在外地居住已经满一年及以上,那么外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是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 不过,这时候需要提供双方在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像居住证这类的就是常用的证明。 在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过程中,双方必须携带一系列相关材料。 其中就有结婚证,它是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户口簿,用于明确双方的户籍信息;身份证,以证明个人身份;还有离婚协议书,这是对离婚相关事宜的书面约定,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内容都需在其中明确。 总之,要想在外地成功办理离婚证,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并准备好齐全的材料,才能顺利地在外地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结束婚姻关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均非外地常住户口,但在外地居住已满一年。二人欲在外地办理离婚登记,小朱认为只需带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行,无需提供居住证明,小丽则认为应按规定提供居住证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男女双方常住户口不在外地且在外地居住满一年,外地婚姻登记机关虽可办理离婚登记,但需提供连续居住满一年证明材料,如居住证,所以小丽的观点正确。 2、办理离婚登记,除居住证明外,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也缺一不可,这些是确认身份、婚姻关系及约定离婚事宜的必要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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